買賣二手房,買方的最終目的還是為了獲得二手房的所有權,那么此時就要按照規定辦理相應的過戶手續。因此,如果二手房買賣不過戶的話,那么買方就會承擔一定的風險。那究竟二手房買賣不過戶有什么法律風險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
一、二手房買賣不過戶有什么風險
買二手房沒過戶的,出賣人仍可以行使房屋所有權人的相應權利。賣方可以申請遺失補辦重新申領
房產證,向銀行辦理抵押貸款,一旦發生產權糾紛,銀行可以行使優先受償權。如果賣房人存在其他債務被訴之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買方對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存在過錯的,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公證房屋買賣
合同和委托
合同能夠證明
合同是真實、合法的,但并不能限制當事人解除
合同的法定權利,更不能產生新的法律關系。因此,經過公證的
合同和委托書,仍然可以依照法律規定依法解除。當事人一旦行使解除的權利,公證的
合同和委托書也就失去了效力。
而對于買方來說,由于沒有在法律上改變
房產的權屬狀況,買方并未建立自己的
房產檔案、沒有自由處置
房產的一切合法權利,如將
房產再次賣出、抵押貸款、
拆遷賠償等等,這改變不了一房兩賣、房屋被抵押、查封、公證存在失效的風險。當然賣方的相關權利也會受到影響。如果雙方約定延期過戶,在此期間房屋所有權仍在賣方名下。如果賣方想再買房,就會受到新政對二套房貸的政策制約。
二、買二手房沒過戶有什么風險
這幾年,隨著房價的不斷上漲和國家對房地產政策的連續調整,二手房買賣
合同大量增多。但是出于各種原因,很多人簽訂
合同后并沒有馬上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在這種情況下,雖然
房產交易的雙方進行了公證或者簽訂了協議,甚至房屋已經實際交付,但買賣雙方沒有到交易中心辦理登記過戶手續,產權人未進行變更的,產權仍然屬于賣方。
由于我國對不動產實行的是登記制度,買賣雙方簽訂的
合同只能體現債權關系。如果雙方不辦理房屋產權轉移變更登記那么就對物權變動不發生法律效力,房屋的產權人仍然是賣方,所以購房者一定要辦理過戶。上述就是對“二手房買賣不過戶有什么風險”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