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股權查封后能否增資?可以增資,所謂
股權凍結一般只是限制
股權轉讓,并不影響公司的正常運轉,也不影響股東的其他權利,而增資從法律上看,對被凍結
股權的價值也不產生減少的影響,從這個角度講,應該是可以的。股東的權利:1、股東基于出資享有的
股權,是集合了多種權利的權利束。由自益權和共益權構成。所謂的自益權即股東專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主要包括投資收益權、剩余財產分配權、新股認購權等。共益權是指股東為自己利益的同時兼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主要包括提案權、表決權等。2、
股權的凍結主要是限制股東從公司獲取收益(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處分
股權(
股權轉讓或
股權質押),防止
股權收益的不當流失,達到財產
保全的目的。3、而
股權凍結并沒有否定股東資格。也沒有必要限制股東對于共益權的行使。股東基于股東身份可以正常行使共益權。4、可見在法院凍結期間,股東仍然可以行使共益權(股東大會召集權、投票權、參加權、選舉和被選舉權、知情權、股東代表訴訟權等);此外,自益權中的新股認購權并不屬于凍結的范疇,在
股權被凍結的情況下,股東仍然可以試行自益權中的新股認購權。二、法律規定(1)《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三條:因不能歸責于質權人的事由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或者價值明顯減少,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質權人可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并與出質人通過協議將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2)《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股東查封一般是對于股東存在違法犯罪行為的情況下,可以由司法機關根據實際的犯罪事實來對相關情況進行處罰,并結合實際造成的經濟犯罪情況來進行處理,但公司的相關活動還是繼續開展的,所以對于增資的相關事項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就是可以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