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無效宣告答辯理由應該怎樣答辯
一、
商標無效宣告答辯理由應該怎樣答辯
1、分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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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書,分析申請人的無效宣告的理由和證據,針對性的提交書面答辯理由和相應的證據材料。若是答辯人對于
商標無效宣告不了解,建議及時向
商標代理機構尋求幫助。
2、準備答辯材料與證據
建議答辯人按以下順序擺放裝訂好答辯書件,具體無效宣告答辯材料清單如下:(一式兩份)
1.《無效宣告答辯書》;
2.答辯材料目錄;
3.《
商標代理機構委托書》;(若是委托代理機構辦理需準備,自行辦理無需準備)
4.爭議初步審定公告頁和注冊公告頁復印件;
5.證據目錄及證據材料;
6.
商標委無效宣告通知書原件和商評委寄送無效宣告通知書的信封。
注:答辯人需要在提出無效宣告答辯后,有補充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答辯書中聲明,并自提交答辯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期滿未提交,視為放棄補充證據材料。
3、提交答辯書件至商評委
答辯人需在收到無效宣告答辯通知書以及無效宣告申請書副本之日起30天內,向
商標局提交書面答辯書件和相應證據。
4、商評委作出裁決
商評委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并查看相關證據后,將做出維持注冊
商標或宣告無效的裁決。當事人若是對商評委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的30日之內向人民法院
起訴。
二、
商標異議答辯應提交的書件
(1)
商標異議申請書;
(2)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并附有關證據材料;
(3)被異議
商標初步審定公告的復印件;
(4)異議人的身份證明。
(5)委托
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商標異議申請的,還須提交
商標代理委托書。
商標在初審公告期內任何人有權利提出異議,異議被受理后
商標局會給被異議人下發,并會附上
商標異議理由.被異議人在拿到
商標異議答辯通知書后可以結合對方提出的異議理由一一進行答辯. 答辯是自愿的,
商標局不收取規費.
商標局在辦理這類
商標無效期間,當事人員應積極的提交這類案件證據。相關的辯護書應說明這類案件的事實和依據,提出自身相關的異議證據。我國的
商標局按照這類案件證據進行辦理,確保這類案件符合我國的法律規定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