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外國優先權什么意思?所謂外國優先權是指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
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
專利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
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即以其在外國第一次提出申請之日為申請日。其原則同樣適應于我國申請人向外國提出
專利申請。區分國內優先權于與國外優先權,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1、優先權包含范圍不同:國外申請人可就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申請后,又在中國以相同主題提出
專利申請權,享有優先權。2、優先權享有主體不同:國外優先權由外國公民享有,國內優先權由本國公民享有。3、權利來源不同:國外優先權來源于外國同中國簽定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而國內優先權則是根據我國《
專利法》的規定賦予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優先權。4、優先權設置目的不同:國外優先權是為國際
專利申請提供了便利,及時有效的保護了外國
專利權人的利益;國內優先權主要是便于優先權期間內技術方案的增加,為不同種類
專利間的轉換提供條件,保護國內公民的。二、申請發明
專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
專利項目評估申請表2、被評估
專利項目的
專利證書、受理通知書、
專利申請文件(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摘要等)資料的復印件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申請外觀設計
專利的,見“申請文件段落”3、非當年授權的需提交當年度繳納
專利年費發票的復印件4、
專利項目已形成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材料證明5、
專利項目所獲獎勵的證書及相關材料的復印件6、單位營業執照或個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綜上所述,外國人在國外申請發明
專利后,如果和我國之間簽訂相關協議,之后又到我國申請,可以享受優先權,自第一次申請日開始算在我國
專利申請日。申請發明
專利要帶上
專利樣本、介紹書、身份證等材料,從受理到發證大致需要半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