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案經偵大隊可以介入嗎?
商標侵權案已經構成犯罪了的情況下經偵大隊就可以介入,
商標侵權的立案標準刑法第七十一條 [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
商標標識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
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
商標標識,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偽造、擅自制造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
商標標識數量在二萬件以上,或者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二)偽造、擅自制造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兩種以上注冊
商標標識數量在一萬件以上,或者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二、
商標侵權的
量刑標準(1)假冒注冊
商標罪:未經注冊
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
商標相同的
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2)銷售假冒注冊
商標的商品罪: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
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
商標標識罪: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
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
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商標侵權這種行為第一時間當然是工商部門介入管理的,而隨著工商部門的調查深入,如果工商部門發現
商標侵權案件涉及范圍非常的廣,涉案金額非常的高的話,
商標局本來就會把這起案件主動移交給公安機關的,然后公安機關的經偵大隊會具體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