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
合同加班工資有訴訟時效嗎?不支付加班工資是有訴訟時效的,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為一年,一般自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第4款)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二、
勞動仲裁的流程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作出裁決。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一)申請與受理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實踐中,仲裁申請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申請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證號或者其他身份證件號碼以及聯系方式;2、被申請人名稱、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等;3、發生爭議的事實、申請人的主張和理由等。仲裁委員會在收到申請書后,應在七日內審查作出受理與否的決定。(二)開庭與裁決1、仲裁庭應在開庭前5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開庭時間、地點書面通知當事人;2、當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處理,對被申請人可以缺席仲裁;3、開庭后應宣布仲裁人員名單,詢問是否申請回避;4、然后當事人陳述并辯論,最后進行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作出裁決。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加班工資也屬于勞動爭議的類型,所以針對加班工資并不能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一般是需要經過當地的
勞動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的。可是,很多時候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就開始索要加班工資,盡管法律上不允許公司以此為由辭退員工,但對以后的工作也很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