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轉移買
保險后還屬于共同財產嗎?
保險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第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于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
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第十二條 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
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二、避免對方轉移財產的方法:1、婚前、婚后財產進行公證,財產公證是對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歸屬的確定,公證了的財產,對方是沒有可能在
離婚前轉移的。2、財產約定時,不僅要約定婚前財產,還應該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以及
離婚時的財產如何分割進行約定;同時,夫妻雙方也可以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私下約定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后共同財產的歸屬。3、購置高檔物品后登記造冊、復寫購物
票據等,在生活中我們會購置一些高檔物品,對高檔物品要保存好上面提到的材料。4、家庭大宗財產拍照、列表,并有意識地尋找證人。這個可能會激化矛盾,如果需要做的,還是秘密進行比較好。5、留心對方存單的賬號、在哪個銀行存的錢,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證據。同時,還可以從交水電費、手機費等收據上,了解對方有哪幾個銀行的賬號,余額還有多少。6、了解對方賬號,為以后避免出現財產轉移做鋪墊:在知道一方開戶行和賬號的前提下,申請法院查詢,一般不會存在問題。夫妻
離婚時,是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認定和處理的,我國法律上也明確規定了對于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則進行處理,而對于一方的財產是不可以分割處理的,但
保險也是屬于共同財產的,所以還是應當由雙方進行分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