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死亡后,就會產生
遺產繼承的問題。而如今有不少老人都會提前立好遺囑,讓繼承人按照自己所立的遺囑來繼承
遺產。不過,如果沒有遺囑
遺產怎么繼承呢?我們馬上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沒有遺囑
遺產怎么繼承
遺囑繼承效力高于法定繼承,低于遺贈扶養協議。沒有遺囑時,繼承人可以根據法定繼承來分配
遺產,或者遺贈扶養協議來繼承。
法定繼承: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
這是法定繼承中
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即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該平均分配
遺產。該法條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
2、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
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特殊情況”主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
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情形時,才能在
遺產分配時中給予照顧,而且一旦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應當給予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
遺產時,可以多分,不是應該多分,不具有強制性。
(3)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
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這是繼承法中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重要體現。繼承人符合下列條件的,應不分或少分
遺產:①繼承人有扶養能力和條件;②不盡扶養義務;③繼承人協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
遺產問題在法定繼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繼承權的人參與繼承外,繼承法第14條還賦予一些符合一定條件但沒有繼承權的人取得一定
遺產的權利。
下列人員享有分得適當
遺產的權利:
(1)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
(2)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
即使其為繼承人,但若未實際參加
遺產分配,屬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
遺產取得權。這種
遺產取得權是一項獨立的民事權利,當其受到侵害時,權利人有權以獨立的訴訟主體資格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但在
遺產分割時,明知而未提出請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請求時,在知道后2年內
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二、不宜分割的的
遺產怎么繼承
《繼承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不適合分割的
遺產,可以采取折價、適當補償或共有等方法處理。”
“不適合分割的
遺產”,不是絕對不能分割,而是指如對
遺產標的物本身進行實物分割,可能會改變其性質或損害其實際效用的
遺產。對于此種
遺產,應當本著 “有利于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
遺產的效用”的原則,按照
遺產標的物的種類、性能、經濟用途以及繼承人的需求等,采取折價、適當補償或共有等方法處理。
所謂“折價”,是指將不適合分割的
遺產實物變賣等折為現款,由各繼承人接應繼份額的比例,分配現款。所謂“適當補償”是指將不適合分割的
遺產由最需要該
遺產的一名繼承人繼承,對其他繼承人的損失,由此人按各自應繼份額的比例,給予適當補償。
所謂“共有”,是指
遺產中有不適合分割物,各繼承人均堅持繼承,則不分割
遺產,由各繼承人共同繼承,按各自應繼份額的比例對該物享有同比例的所有權。
在現實生活中,
遺產的形式有多種多樣,其中對于
房產、
股權財產等不宜分割的
遺產的繼承程序比較復雜,也很容易發生糾紛。而要是沒有遺囑
遺產的處理一般就是按照法定方式進行分割了。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棗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