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包括哪些內容?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內容要合法,格式要規范,語言要準確、嚴謹、條理清楚。鑒定書除應載明裁定的時間、地點、鑒定組成員外,還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要求。包括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簡要的治療經過、陳述的主要意見、理由、申請鑒定時間等,
醫療機構要載明
醫療機構名稱、地址、《
醫療機構許可證》代碼,醫務人員要載明專業、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合法執業資格證書代碼。
(2)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負責組織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的調查材料。由于醫患方均有舉證的義務,因此,這一部分包括醫患雙方提供的病案(可以是復印件或復制件)和其他有關材料,醫學會在組織本次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前進行調查的有關材料。
(3)鑒定過程的說明。主要是對鑒定程序的合法性進行說明。包括鑒定專家的資格是否合法,鑒定專家是否由醫患雙方當事人在醫學會主持下隨機從專家庫中抽取,鑒定專家的人數和專業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實行回避原則,雙方當事人是否到場陳述等。
(4)
醫療行為是否違反
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應當載明
醫療過程中的哪一個具體
醫療行為違反了哪一部法律、法規、規章、常規、規范,要指明違反了哪一條哪一款。
(5)
醫療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后果之間是否存在的因果關系。應說明
醫療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后果之間是否存在直接的必然聯系,即損害后果是否由
醫療過失行為直接引起。在
醫療糾紛案件中,因果關系往往是錯綜復雜的,某一原因可能產生多種損害后果,某一損害結果的發生又可能緣于各種原因。損害結果的發生可能是一個人的過失行為直接造成的,也可能是多個人的過失行為造成的,還可能是
醫療過失行為和疾病發展的共同結果。因此,這一部分應當載明醫務人員在診療過程中的
醫療行為是否存在
醫療過失,如果存在
醫療過失,要以醫學科學原理分析這一過失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
(6)
醫療過失行為在
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根據《
醫療事故中關于
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評定的暫行規定》,這一部分應當載明患者在接受發生
醫療事故爭議的治療之前原有疾病的狀況、
醫療過失行為和患者原有疾病在造成本次損害后果之中所起的作用、所占比重如何,科學、客觀地判定
醫療過失行為在造成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
(7)
醫療事故等級。如已確定為
醫療事故的,這一部分應根據《
醫療事故分級標準》明確
醫療事故的等級。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只作出屬于
醫療事故的結論而不明確事故等級,則屬于無效鑒定。
(8)對
醫療事故患者的診療護理醫學建議。由于
醫療事故中
醫療過失行為已經給患者造成損害后果的,這一部分應當提出適宜的、合理的診療護理建議,以減輕對患者造成的損害后果。
以上就是我們為您整理的關于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所包括內容的說明,相信您對這個問題有了一定的了解了。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對
醫療過失中過失方所應承擔的責任程度和
醫療事故等級等都有詳細的說明,并且對造成損害的事故患者提出后續的診療護理建議,以減輕對患者造成的損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