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遺產構成的要件有哪些所謂
遺產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下來的個人合法財產。構成
遺產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一)
遺產必須是財產。其中財產包括積極財產和消極財產。消極財產即債務。
遺產不能是人身權及身份等,這是由現代民法典作為財產繼承而決定的,此與古代社會的宗祧繼承制相區別。(二)
遺產必須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財產。這里的所有是廣義上的所有,既包括作為物權的所有權和其他物權,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債權,還包括
知識產權、
股權等各種復合權中的財產權利部分。(三)
遺產必須是非專屬于死者自身的財產。有些財產依其人身專屬性不具有可繼承性,因此不得繼承。如養老
保險金請求權,被
保險人死亡后則該種權利歸于消滅。(四)
遺產的形態不以死者死亡時遺留下的狀態為限,從死者遺留下的財產衍生出的財產或替代財產均為
遺產。二、如何理解
遺產繼承的范圍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
遺產必須符合三個特征:第一,必須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第二,必須是公民個人所有的財產;第三,必須是合法財產。這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能成為
遺產。
遺產包括以下幾項: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資、獎金、存款利息、從事合法經營的收入、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2、公民的房屋、儲蓄、生活用品。3、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樹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種的樹木和自留山上種的樹木。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書畫、古玩、藝術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別珍貴的文物,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處理。5、法律允許公民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如農村承包專業戶的汽車、拖拉機、加工機具等。城市個體經營者、華僑和港、澳、臺同胞在內地投資所擁有的各類生產資料。6、公民的
著作權、
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獲得的稿費、獎金,或者因發明被利用而取得的
專利轉讓費和
專利使用費等。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如公民的國庫券、債券、
股票等有價
證券,復員、轉業軍人的復員費、轉業費,公民的離退休金、養老金等。目前,我國關于
遺產繼承的方式主要有四種,包括遺囑繼承、遺贈扶養協議、遺贈以及法定繼承。從效力來看,最高的是遺囑扶養協議,之后是遺贈,而法定繼承的效力則是其中最低的。通常,在被繼承人死亡的時候開始,繼承也就同時開始了。在繼承死者財產的同時,對于死者生前的債務,也需要同時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