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
撫養權歸對方對方不撫養怎么辦?沒有
撫養權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變更
撫養權,而不撫養的一方嚴重的可能會構成遺棄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變更撫養關系:(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二、
起訴變更
撫養權的流程是什么?1、原告
起訴2、法院受理后將
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8、判決宣告對方不撫養孩子的這種狀況不能是自己假想出來的,請求變更
撫養權是一定要有對方不撫養孩子的證據才行,而且不能因為自己想要回孩子的
撫養權,就去偽造對方不撫養孩子的假象。換句話說,對方不撫養孩子的情況屬實的話,變更
撫養權的可能性是極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