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法官的調解,要是
離婚夫妻達成了一致的話,就可以以調解的方式結束婚姻關系。但此時,法官會作出一份
離婚調解書,但是很多人卻不知道
離婚調解書什么時候生效。接下來,我們就來為你詳細解答一下這個問題。
一、
離婚調解書什么時候生效
1、
離婚調解協議生效時間
調解達成協議并經審判人員審核后,雙方當事人同意該調解協議經雙方簽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該調解協議自雙方簽名或者捺印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2、
離婚調解書生效時間
調解協議符合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另行制作民事調解書。人民法院可以當庭告知當事人到人民法院領取民事調解書的具體日期,也可以在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次日起十日內將民事調解書發送給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雙方簽收的時間不一致,則以最后一方簽收的時間為生效時間。
3、特殊情形
(1)當事人拒收調解書的,不影響調解協議的效力。
(2)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二、
離婚調解書生效后的效力
1、結束訴訟程序
法院調解生效后,說明人民法院最終從法律上解決了雙方當事人的糾紛,結束了訴訟程序。法院調解結果,不經審判監督程序,不得隨意撤銷、變更或作出與原調解相抵觸的裁判。
2、確定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
法院調解生效后,不得再行
起訴,但是調解不準
離婚或者調解和撤訴的
離婚案件等幾類涉及人身關系的案件除外。當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
起訴或
上訴人民法院非經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銷調解書和改變調解書的內容。
3、一定程度的強制
執行力
有給付內容的調解書具有強制
執行力,如果一方當事人不自覺履行生效調解書,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
執行。
在調解
離婚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兩種文書,即
離婚調解協議書與
離婚調解書,需要注意這兩種文書的性質是不同的。后者是由法官根據實際調解的內容作出的,屬于法律文書的一種,至于
離婚調解書什么時候生效,相關法律中規定調解書在最后一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