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股東
股權保留可以嗎?
一、離職股東
股權保留可以嗎?
看具體的情況,一般是不可以的;
《
股權管理辦法》規定:原始股股東如果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則喪失持股資格,所持股份應當在離職后一個月內轉讓給公司;原始股股東拒絕按規定轉讓
股權的,公司將強制要求股東轉讓,強制轉讓價格為該部分股份所對應的公司上年度末經審計的凈資產值。
建議:在采取員工
股權激勵時,請創始團隊成員務必注意,對于不同情況下的
股權處置的約定宜早不宜遲,宜細不宜粗。越早約定,約定得越細,則覆蓋的人員越多,
執行性越強。最好的辦法是在律師的指導下,在約定中窮盡所有面臨
股權變動的情況,區分員工被動離職、主動離職、意外身故等各種情況,設定好詳細的
執行方案,這才能確保你們激勵目的能得以正確的實現。
二、
股權主要分類
一般來說,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享有的權利,主要有以下兩種:
1、自益權
即股東基于自己的出資而享受利益的權利。如獲得股息紅利的權利,公司解散時分配財產的權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東轉讓出資額時的優先受讓權。這是股東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
2、共益權
即股東基于自己的出資而享有的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如表決權、監察權、請求召開股東會的權利、查閱會計表冊權等等。這是股東為了公司利益,同時兼為自己利益行使的權利。
具體來說,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享有下列內容的權利:
1、參與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參加股東會議并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3、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監事;
4、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5、依照《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出資;
6、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7、優先認購公司新增資本;
8、監督公司生產經營活動;
9、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紅利;
10、 依法分配公司破產、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資產;
11、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綜合上面所說的,股東就是為公司出資金額的人,而對于股東如果要進行離職的話,那么自己所在的
股權一般是不會再讓留在公司,需要進行一次性的解決,具體的也要與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所以,公司內部的事情就是按
公司法來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