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離職沒簽勞動
合同怎么賠償支付員工雙倍工資。因為單位違法在先,書面提出離職后可以隨時辭職,并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支付加班工資等。首先是沒有簽訂
合同的雙倍補償,一般計算11個月的工資;其次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補繳社保。另外可以主張解除
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如公司違法解除勞動
合同,還要承擔賠償金的,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的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
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未簽勞動
合同的雙倍工資賠償與解除勞動關系原因沒有任何聯系。無論什么原因勞動者與單位的勞動關系終止,都可以主張雙倍工資。如果勞動者主動提出離職,關于解除勞動關系不會獲得任何補償金。如果單位因勞動者未上班,以曠工名義解除勞動關系。單位需要證明規章制度合法性的同時,也要證明存在曠工的事實。單位因此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一般都會面臨支付勞動者非法解除勞動關系雙倍賠償的風險。如果勞動者有證據證明勞動關系和入職時間及勞動關系解除期間,那么這段期間獲得雙倍工資的勝訴率達到90%以上。主動提出辭職用人單位是不給經濟補償金的,但是沒有簽訂勞動
合同,勞動者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應情況,如果協商不一致可以去
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
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
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
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
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
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
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
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
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
合同,存在違法,無論最后是員工自己主動辭職解除勞動關系,還是因為員工的工作能力不夠被辭退,都應當因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給予員工賠償,該賠償應當是員工按月支付工資的兩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