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注冊宣告
商標無效裁定不服怎么辦
一、對注冊宣告
商標無效裁定不服怎么辦?
對注冊宣告
商標無效裁定不服的話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
起訴訟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
商標法》
第五十四條 對
商標局撤銷或者不予撤銷注冊
商標的決定,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
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
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
起訴。
第五十五條 法定期限屆滿,當事人對
商標局做出的撤銷注冊
商標的決定不申請復審或者對
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的復審決定不向人民法院
起訴的,撤銷注冊
商標的決定、復審決定生效。
被撤銷的注冊
商標,由
商標局予以公告,該注冊
商標專用權自公告之日起終止。
二、
商標權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注冊
商標有明顯瑕疵
1、違反《
商標法》的禁止性規定。即違反《
商標法》第10條,注冊的
商標使用了法律禁止作為
商標使用的標志;違反《
商標法》第11條,注冊的
商標使用了法律禁止作為注冊
商標使用的標志;違反了《
商標法》第12條,注冊的立體
商標是不具備顯著特征、不能注冊的標志。
2、以欺騙手段獲得注冊。這是指注冊
商標人申請
商標注冊時以虛構、隱瞞事實,或以偽造申請文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欺騙手段獲得注冊,如偽造營業執照、偽造藥品或煙草管理部門的批文、偽造產地證明等。
(二)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注冊
1、侵犯他人在先權利。
2、惡意注冊。惡意注冊的具體情形有:
(1)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
商標;
(2)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
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商注冊的馳名
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
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
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
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律害的;
(4)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一標進行注冊的;
(5)
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并非來源于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且
商標權人是惡意申請注冊并獲得核準的。
(三)注冊
商標爭議
商標局審核
商標注冊的過程本來就非常的漫長和繁瑣,在
商標局已經出具了注冊證書以后,又根據當時的情況裁定
商標無效,這種案例可能要比其他旁觀人員想象的還要復雜一些。只能說雙方當事人對
商標局的裁定都有提出異議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