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信息公開的原則是什么?
行政信息公開的原則是什么?行政信息公開的原則是公平公正,并且要方便于群眾行使監督權力的原則,政府信息公開應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條,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六條,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行政機關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應當在其職責范圍內發布準確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八條,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二、政府信息公開的公開方式:行政機關應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置政府信息查閱場所,并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機關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當代社會對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來說的話,他們在辦理一些具體事項的時候,所有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必須緊緊的密切聯系到群眾的利益,所以他們所進行的一些東西的話,也應當及時的向人民群眾來進行一個反映匯報,具體方式就是信息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