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問前的準備
如果檢察人員在訊問前不做準備或準備不充分,訊問中就抓不住要害,極易暴露訊問意圖和掌握證據的情況,使訊問處于被動局面,甚 至會被犯罪嫌疑人牽著鼻子走,這樣就會使訊問失敗。由此可見,只有訊問有明確的方向,避免訊問的無序性和不徹底性,才能合理安排其他偵查措施,才能使檢察 人員在變化復雜的訊問環境中鎮定自若,始終駕馭訊問的主動權。 (一)全面熟悉、研究案件材料 檢察人員先期的初查獲取的案件材料,證據是訊 問的基礎,因此,參加訊問的檢察人員應全面熟悉和研究所獲取的案件材料。了解和掌握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況,從其職務及社會經歷等各方面分析其在訊問中的可 能的態度,為把握其思想動態打到下基礎。另外,在審查核對案件的證據材料中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犯罪事實,了解偵查過程中獲得了哪些證據這些證據之間是否 有矛盾,還需要進一步收集哪些證據等,案件材料研究和熟悉的好壞,對以后的訊問的影響是深刻的。因此,在研究熟悉案件材料時要做好閱卷筆錄,對案件的全部 材料和證據都要深入研究,并用多種方法加以驗證。 (二)擬定訊問計劃 檢察人員在熟悉、研究案件材料的基礎上,應確定訊問的具體內容、步 驟和方法,并將其形成書面材料。訊問人員應當將需要查明的問題,問題應該怎樣提出,選擇何事為突破口,采用何策略和方法以及如何運用等問題都要在訊問計劃 中詳細而有序的排列清楚,這樣就會使整個訊問過程條理分明、層次清晰,否則容易使訊問工作缺乏系統性,訊問時丟三落四,造成不必要的重復和返工。另外,訊 問計劃也不是一成不變的,要根據訊問和調查所獲得的情況不斷的補充、調整,使訊問更具體。 (三)選擇合適的訊問地點 訊問場所和周圍環境對 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刺激和影響作用都是相當大的。一般情況下,對犯罪嫌疑人的訊問都有固定的場所,如審訊室等,但應注意室內不要雜亂無章,要莊嚴、整潔、安 全,在查辦瀆職侵權案件時,對一些有權有勢、有后臺、有復雜關系網的犯罪嫌疑人來說,在本地任何地方訊問都會受到來自各方面的干擾,因此,對此類犯罪嫌疑 人最好實行異地羈押,這樣才能打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優勢和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