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的口罩貴怎樣投訴?在疫情期間不得肆意漲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在疫情期間哄抬物價,不僅屬于行政違法行為,面臨沒收、罰款等處罰;如果違法數額較大或者造成嚴重的后果,還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對于口罩、消毒液等特殊物資如何定價的問題,各地情況不一,商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參考各省作出的相關規定或者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指導意見來進行定價。消費者發現串通漲價、哄抬價格或者其他價格違法行為的,及時撥打12315舉報電話進行舉報。二、《價格違法行為
行政處罰規定》第五條 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或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第八條 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采取抬高等級或者壓低等級等手段銷售、收購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變相提高或者壓低價格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第九條 經營者不
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一)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價格的;(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價制定價格的;(三)擅自制定屬于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范圍內的商品或者服務價格的;(四)提前或者推遲
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五)自立收費項目或者自定標準收費的;(六)采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的;(七)對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的;(八)違反規定以保證金、抵押金等形式變相收費的;(九)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服務并收費的;(十)不按照規定提供服務而收取費用的;(十一)不
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其他行為。各地政府的物價部門應當根據口罩的實際使用情況來進行限價處理,目的在于利用行政手段來對相關價格進行合法的控制,避免出現口罩價格過高,導致公民難以購買的情況,相關情況可以按照法律上規定的標準來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