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人在處置委托人委托事務時造成委托人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委托
合同分有償委托
合同和無償委托
合同兩種。賠償責任也依委托
合同的形式不同而有所區別。 《
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條規定“有償的委托
合同,因受委托人的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無償的委托
合同,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眱煞N不同形式的委托
合同的賠償要求是不同的,有償委托
合同,因其委托人支付了報酬而要求只要是因受委托人的原因致委托人的利益受到損失,委托人都可以要求受委托人的賠償,而無償的委托
合同,必須是受委托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委托人損失,委托人才能要求賠償?!?a href=hetongfa/>
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條第二項還規定了“受委托人超越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損失。”這種情況不管是有償委托或者無償委托,只要是超越權限造成的委托人的損失,受委托人都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的數額,應在
合同中約定?!?a href=hetongfa/>
合同法》第四百零九條規定“兩個以上的受托人共同處理委托事務的,對委托人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