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如果與員工之間發生解除勞動關系的情形,用人單位應該在國家規定的一定范圍內,對該被解雇員工發放一定的經濟補償。那么,員工解聘補償金怎么算?針對這個問題,我們給您做了以下回答,希望能幫助到您。
員工解聘補償金怎么算:
(一) 經勞動
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
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
合同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工作年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協商解除勞動
合同經濟補償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月工資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
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因病或非因公負傷解除勞動
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
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醫療補助費(
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的工資)
(三)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
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被解除勞動
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四)勞動
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致使原勞動
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
合同達成協議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解除勞動
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五)經濟性裁員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六)用人單位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的計算
經濟補償金 = 原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50%)。
(七) 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總和×N=工作年限×月工資×(1+50%)×N(1
以上內容就是我們針對“員工解聘補償金怎么算”這個問題做的解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存在不同的情形,不同的情形,用人單位應該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也不同。同時,一般情況下,為了保護勞動者就業的權利,用人單位一般會征求勞動者的意見,是否愿意接受崗位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