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免賠的情形都是什么根據《
保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以及《交強險條款》的規定,交強險法定免責事由包括以下情形:(一)下列情形,
保險公司有墊付搶救費義務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不承擔
保險賠償責任。1、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2、駕駛人醉酒的;3、被
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4、被
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
交通事故的。(二)受害人故意制造道路
交通事故的。(三)被
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
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四)被
保險機動車發生
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五)因
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二、交強險投保注意事項(1)投保時,投保人應當如實填寫投保單,向
保險公司如實告知重要事項,并提供被
保險機動車的行駛證和駕駛證復印件。(2)簽訂交強險
合同時,投保人應當一次支付全部
保險費。不得在
保險條款和
保險費率之外,向
保險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3)應當在被
保險機動車上放置
保險標志。(4)在
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
保險機動車因改裝、加裝、使用性質改變等導致危險程度增加的,被
保險人應當及時通知
保險公司,并辦理批改手續。(5)交強險
合同期滿,投保人應當及時續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
保險單。(6)被
保險機動車發生
交通事故,被
保險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并在事故發生后及時通知
保險公司。同時,被
保險人應當積極協助
保險公司進行現場查勘和事故調查。發生與
保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者訴訟時,被
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
保險公司。交強險也不是萬能險,還是有些免賠的情形,而這恰恰是廣大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者需要注意的。對于交強險不予賠償的事故情況或者造成的損失,可以提前了解一下是否能通過其他一些商業
保險來規避風險。當然,不管是怎樣的
保險,在受害人自己故意造成
交通事故的情況下,肯定都是不予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