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內部公開明示本管理制度,并進行宣傳教育,定期監督檢查。公司堅持以本制度來規范公司的勞動
合同管理行為,保證全面履行勞動
合同。
二、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書面手續辦理勞動
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
(一)訂立。公司在招用員工時與其訂立書面勞動
合同,勞動
合同一式三份,公司兩份,員工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解除。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
合同的,應下達《解除勞動
合同通知書》,明確解除勞動
合同的時間,并送達本人(可采用簽收送達或郵寄送達,自寄交之日為送達之日)。
(三)續訂。勞動
合同屆滿,雙方同意續訂勞動
合同的,應在勞動
合同屆滿前30日內將《續訂勞動
合同意向書》送達員工,經協商同意后,辦理續訂手續。
(四)續延。勞動
合同期滿時,由于法定情形導致
合同應當續延的,
合同續延至相應情形消失時為止。
(五)終止。勞動
合同屆滿,公司、員工終止勞動
合同的,應在勞動
合同期滿前,將《終止勞動
合同通知書》送達其本人,并按期辦理終止手續。
三、公司建立健全管理臺賬,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的基本情況,反映勞動關系變化,保證實行動態管理:
(一)勞動
合同基本情況臺賬(總賬);
(二)勞動
合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臺賬(個人明細賬);
(三)員工培訓記錄臺賬(入職培訓、轉崗培訓、出資培訓);
(四)員工出勤統計臺賬(工時、休假、加班等情況);
(五)員工
醫療期管理臺賬(
醫療項目、停工
醫療時間);
(六)員工獎勵、處罰臺賬;
(七)其他專項協議臺賬(如約定服務期、保守商業秘密的專項或補充協議)。
勞動
合同經人力資源部備案后,交公司檔案室保管。
已經終止或者解除的勞動
合同,自終止或解除之日起2年內不得銷毀。
四、其他
1、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相抵觸的,以國家相關規定
為準。
2、本制度適用于所有與公司簽訂勞動
合同的員工。
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4、本制度經董事會批準后,自 年 月 日起
執行。
管理內容包括的內容主要有以上幾個方面,對于學習法律專業的學生來說,在上勞動法之前,老師會準備勞動
合同管理課件。由以上信息,我們可以知道,管理的主要是好聽的簽訂、變更、解除以及續訂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