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他人申報的非法集資案件,公安機關在確定滿足立案標準之后,會立即著手偵查案件。有些公安機關在
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后,會清點犯罪嫌疑人還遺留的財產,此時,非法集資的款項會被公安局沒收嗎?若公安機關沒收款項,是否會被控告呢?
一、非法集資的款項會被公安局沒收嗎
首先集資的財物應該返還給受害人,如果沒有受害人或者是不能確定受害人的,將上交國家。非法集資罪最高
量刑標準是什么?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應被追究.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它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常用非法集資方法
1、假冒民營銀行的名義。借國家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金融機構的政策,謊稱已經獲得或正在申辦民營銀行的牌照,虛構民營銀行的名義發售原始股或者吸收存款。2、非融資性擔保企業以開展擔保業務為名。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發售虛假的理財產品,另一個是虛構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擔保非法吸收資金。3、打著境外投資、高新科技開發旗號。假冒或者虛構國際知名公司設立網站,并在網上發布銷售境外
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開發高新科技等信息,虛構
股權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許諾高額預期回報,誘騙市民向指定的個人賬戶匯入資金,然后關閉網站,攜款逃逸。4、打著“養老”的旗號。有兩個突出形式:一是以投資養老公寓、異地聯合安養為名,以高額回報、提供養老服務為誘餌,引誘老年人“加盟投資”。另一個是通過舉辦所謂的養生講座、免費體檢、免費旅游、發放小禮品方式,引誘老年人投入資金。5、以高價回購收藏品為名。以毫無價值或者價格低廉的紀念品、紀念鈔、郵編等所謂的收藏品為工具,聲稱有巨大升值空間,承諾在約定的時間后高價回購,引誘市民購買,然后攜款潛逃。6、假借P2P名義。即套用互聯網金融創新概念,設立所謂P2P網絡借款平臺,以高利為誘餌,采取虛構借款人及資金用途、發布虛假招標信息等手段吸收公眾存款,突然關閉網站或攜款潛逃。還有剩余公安機關也是沒有資格沒收的。這是由于公安機關在偵查案件結束之后,需要將案件移交給人民檢察院審理,此時,在償還受害人錢財后,會將剩余的資金上繳給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