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拖欠撫養費不給怎么辦我國法律規定,
離婚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撫養的義務,如果有一方不履行義務,便意味著違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
起訴,申請強制
執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在確定關系方面,如果是女方撫養孩子的,那么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證據。如在法庭上,男方不認可關系,女方可當庭要求進行親自鑒定,如果男方拒絕進行親子鑒定,法院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判決男方支付撫養費。假若男方已經支付過一段時間撫養費,如果是用銀行劃款的方式,劃款的單據也可以作為間接證據。二、撫養費數額的確定(一)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1、子女的實際需要;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二)
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1)確定。一般參照《道路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3)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可以先與對方進行協商,看究竟是因為什么原因導致拖欠撫養費。如果是因為男方此時經濟收入降低的話,其實可以協商適當減免撫養費的。當然,有些情況下是男方惡意不支付撫養費,這樣肯定不行,建議通過訴訟方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