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交房不符合約定怎么辦
交付的房屋不符合,
合同規定通常有面積數量不符合,質量不符合房型不符合等,對于面積不符的
合同有約定的,從約定,
合同沒有約定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因勘察誤差,公用面積分攤計算失誤的,應按原
合同價不變,因開發商變更設計發生面積誤差的,雙方按實際面積協商價格。協商不成允許退房開發商應承擔
違約責任,上述兩項原因之外,發生面積誤差的,原則上以有利于購房一方的原則處理即實際面積超過
合同面積的,按
合同價不變,實際面積不足
合同面積的,不足部分應當退款。對于質量不符合的,應由賣方采取補救措施,對房屋進行修理并賠償買方的經濟損失,如果房屋存在缺陷,不符合安全標準,在合理期限內無法修復的應當允許買方解除
合同,賠償損失。交房同時開發商應交付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按規定履行保修義務。
二、開發商不給辦
房產證怎么辦
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明是買方的權利、賣方的義務,賣方不能如約辦理,一般應承擔
違約責任,即賠償買方由此造成的損失,實踐中往往對買方的損失不易確定,可按照逾期天數賠償一定數額的賠償金。如果因開發商的原因,無法辦出房地產權證,買方可要求退房,并賠償經濟損失。意味著開發商此時是構成了
違約的,但購房者卻不能直接要求開發商退房,需要結合不同的情況處理。要是交付的商品房質量存在嚴重問題,影響到了正常居住使用的話,這樣的情況下可以要求退房。但如果是逾期交房商品房的話,一般是給予了寬限期,在寬限期到屆滿的時候還不能交房的話,那么才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開發商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