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
拆遷,而安置給被
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
房產證后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
二、安置房辦證費用有哪些?
安置房過戶費用如下:1、交易手續服務費: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房減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2、登記費:普通二手房住宅類為80元/套,買方承擔。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房買賣過戶時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價的2%計征。賣方承擔。4、核檔費:50元/宗。5、契稅:稅率為3% ,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征;個人購買的自用普通住宅(
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容積率1.2以上、交易價格4290元/平方米)契稅稅率減半,按1.5%征收;
拆遷居民因
拆遷重新購置二手房的對相當于
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成交價格超過
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征收契稅。買方承擔。6、印花稅:稅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征,交易雙方各承擔一半。7、營業稅及附加:個人購買不足兩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8、個人所得稅:所購房屋不滿五年上市交易時收取,有兩種方式,①稅率20%,按財產轉讓所得(本次交易價格-房屋原價-原繳納契稅-本次繳納營業稅-合理費用)計征;②未能提供原購房發票的按已成交價格的1%征收。賣方承擔。根據法律中的規定,要出售自己的安置房,則首先要求取得了不動產權證,然后在5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當然,作為購房者,肯定是要實際辦理了過戶登記,拿到了不動產權證之后,那么才算是真正享有安置房的所有權,具體涉及到安置房辦證費用內容,上文中已經作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