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賣怎么處理
1、出賣人先后與兩個不同的買受人訂立
合同后,對后買受人履行了
合同義務,辦理了
房產過戶登記手續的情形。在該情形下,兩個房屋買賣
合同均屬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
合同已經履行完畢,該
合同中的買受人已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此時,前后兩個買受人享有的請求權性質是不同的:后買受人因其債權已得到滿足,已經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故其享有的是該房屋所有權上產生的物權請求權。2、出賣人將房屋售與前買受人并辦理了產權過戶登記之后,又與后買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為標的物的買賣
合同。此時,由于房屋產權已經過戶,出賣人已非房屋所有權人。出賣人系出賣他人之物。《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于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不屬于出賣人所有且出賣人無處分權的物,不構成買賣
合同的標的物。關于無權處分制度,《
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
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
合同有效。”
二、如何預防一房二賣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20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3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根據上述法律規定你可以在房屋買賣
合同中約定向
房產管理局進行房屋預告登記,以規避一房二賣。在商品房的
房產交易中,作為賣方的房地產開發商與普通的購房者相比較,其優勢相當明顯,并且濫用強者優勢侵害購房者合法利益的情況也屢見不鮮。上面我們為您介紹了“一房二賣怎么處理”以及“如何預防一房二賣”,希望對購房者有用。購房者在購房時,最好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