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拘留15天這一般就是屬于最長的期限了,有些公民可能只是在影視劇當中見到過當事人交了保證金以后就可以暫時不用關押在
拘留所之內,所以就簡單的把這種行為理解成為了保釋。可實際上很多名詞用在法律制度當中,所適用的情形可是絕對不一樣的。就比如下面我們給您介紹的就是,在我國行政
拘留15天可以保釋嗎?
一、在我國行政
拘留15天可以保釋嗎?
1、行政
拘留不可以保釋。行政
拘留是一種
行政處罰,屬行政案件范疇。2、保釋的法律術語是
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所以不能運用到行政案件中使用。3、行政
拘留期間因法定原因可以提出請假出所申請。法律依據:《
拘留所條例》第二十七條被
拘留人遇有參加升學考試、子女出生或者近親屬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
拘留人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提出請假出所的申請。請假出所的申請由
拘留所提出審核意見,報
拘留決定機關決定是否批準。
拘留決定機關應當在被
拘留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申請的12小時內作出是否準予請假出所的決定。被
拘留人請假出所的時間不計入
拘留期限。第二十八條被
拘留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請假出所申請的,應當向
拘留決定機關提出擔保人或者交納保證金。有關擔保人和保證金的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
執行。被
拘留人請假出所不歸的,由
拘留決定機關負責帶回
拘留所
執行拘留。第二十九條被
拘留人提出舉報、控告,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或者申請暫緩
執行拘留的,
拘留所應當在24小時內將有關材料轉送有關機關,不得檢查或者扣押。
二、行政
拘留的特點是什么?
1、行政
拘留是一種嚴厲的
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
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2、行政
拘留不同于刑事
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范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采取的懲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采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3、行政
拘留不同于司法
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4、行政
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機關采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5、行政
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保釋在我國其實就是
取保候審,而
取保候審是專門針對那些觸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來說的,但被行政
拘留15天的當事人并沒有違反我國的刑法。因此,保釋和行政
拘留這完全就是兩部法律,相互之間并不矛盾和重復試用。所以說行政
拘留15天可以保釋嗎這個問題就很好理解了,行政
拘留期間不存在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