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生了孩子怎么辦?沒有結婚兩人的關系屬于
同居,
同居是指兩個人出于某種目的而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于異性之間。
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系,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系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
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可以隨時出于當時人的意愿而終止關系。
同居各方都沒有任何法律保障。沒有結婚生了孩子怎么辦?《民法典》上并沒有
同居生的孩子這一稱謂,《民法典》把子女分為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所謂非婚生子女,是指男女雙方在不具備合法婚姻關系時所生的子女。實際上,按照《民法典》的規定,不管是婚生子女還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不能說男女沒有結婚,非婚生子女就不是父母的孩子,非婚生子女與父母之間的血緣關系是任何人都無法否定和分割的。因此,
同居生的孩子的法律地位與婚生子女是相同的。
同居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撫養的權利、繼承的權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權利。因此,沒有結婚生了孩子怎么辦?回答就是,
同居生的孩子享有一切法律規定的權利。
同居生的孩子是男女雙方的子女,男女雙方都必須對
同居生的孩子承擔撫養義務和教育義務。二、沒領證孩子
撫養權歸誰(一)夫妻可以協商決定沒有結婚生的孩子歸誰由于
同居生的孩子
撫養權歸誰的問題實際上屬于一個民事問題,所以夫妻當然可以就
同居生的孩子
撫養權歸誰達成協議。比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這就是說,對于
同居生的孩子
撫養權歸誰這樣的問題,一般先由父母協商確定。如果雙方對
同居生的孩子
撫養權歸誰難以達成協議,則可以通過提
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確定。(二)法院
起訴解決沒有結婚生的孩子歸誰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一是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夫妻
離婚后,對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會根據“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原則作出判決,這主要是考察父母的經濟狀況、個人品德習性、受教育狀況等。總之,法院會把孩子的
撫養權判給最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長的一方。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對于非婚生子女,在我國其實也是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義務。也就是說在父母解除了關系之后,同意需要履行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義務。至于沒領證孩子
撫養權歸誰,如果男女可以協商一致的話,則就協商處理
撫養權問題。否則的話,就只能向法院提
起訴訟,由法官依法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