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彩禮不結婚算騙婚嗎
收了彩禮不愿意結婚登記是否屬于騙婚,需要區別對待。如果女方是以非法占有男方彩禮為目的,而假借結婚為借口的話,此時才會認定為騙婚。
婚姻詐騙,簡稱婚騙,是以婚姻為誘餌詐騙錢財,俗稱“放鴿子”,是最常見的婚姻詐騙形式。婚姻詐騙已經演變成利用真實身份和證件進行合法登記結婚的新型詐騙,這種也是最難打擊的。
二、騙婚的處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對因不同形態的婚姻發生的糾紛規定了不同的處理制度,即無效婚姻的宣告制度、脅迫婚姻的可撤銷制度、合法婚姻的
離婚制度。基于騙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現行法律的框架內處理,只能通過
離婚的途徑。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了人民法院準予當事人
離婚的條件,即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經調解無效,才準予
離婚。從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標準是準予
離婚的唯一標準。在騙婚案件中,欺騙者以騙取錢財為目的,與被騙人沒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談不上感情破裂。
若被騙人要求返回財產的訴訟請求又如何適用法律。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在以下情形下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制度: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但騙婚,前兩項已是既成事實,被騙人若不能為 “因給付導致自己生活困難”舉證,返還財產的訴訟請求就得不到支持。這顯然有失公允。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
離婚為條件。
不能很絕對的認為這就是屬于騙婚,因為實際的情況不一樣,自然結果就是不同的。如果女方是以非法占有男方彩禮為目的,而假借結婚為借口的話,此時才會認定為騙婚。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