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人口大國,醫藥市場十分龐大,有些藥品利潤很高,于是一些不法企業惡意囤貨,哄抬藥價。這種行為被當地藥監局發現后,會受到嚴厲處罰。藥監局可以對涉事企業罰款、要求其停業整頓,這屬于
行政處罰范疇。那么,不履行藥監局
行政處罰后果是什么?下面我們聽聽我們的說法。一、不履行藥監局
行政處罰后果是什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撤銷批準證明文件、較大數額罰款、沒收較大數額財物等
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按照法定程序組織聽證。較大數額罰款的標準,按照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等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執行。不按規定期限繳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罰款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可按逾期每日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并可申請法院強的
執行。履行
行政處罰決定催告書送達10個工作日后,當事人仍未履行處罰決定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
執行,并填寫
行政處罰強制
執行申請書?!?a href=xingzhengchufa/>
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
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
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
執行。二、藥監局
行政處罰的一般程序是怎樣的?承辦人提交案件調查終結報告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3名以上有關人員對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辦案程序、處罰意見等進行合議。合議應當根據認定的事實,提出予以處罰、補充證據、重新調查、撤銷案件或者其他處理意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作出處罰決定前應當填寫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告知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的理由和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經復核成立的,應當采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撤銷批準證明文件、較大數額罰款、沒收較大數額財物等
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按照法定程序組織聽證。較大數額罰款的標準,按照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等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執行。擬作出的
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如下決定:1、確有應受
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
行政處罰決定;2、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
行政處罰的,不予
行政處罰;3、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不得給予
行政處罰;4、違法行為已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綜上所述,企業對藥監局
行政處罰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議,經過復議,原處罰決定無誤的話,企業必須
執行。如果不繳納罰款,藥監局可以對其加收滯納金,并且啟動強制
執行措施。由此帶來的后果,由企業自負。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