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盜竊我們并不陌生,最常見的有入室盜竊、扒竊等等,可能我們自己也遇到過,當然我們沒有幸免,一個沒注意,手機就被竊賊順手牽羊了。所以我們中的大多數人還是十分討厭小偷的,但是偷竊、盜竊的行為并不一定就構成刑法上的盜竊罪,那是為什么呢?接下來就讓網的我們為您講解盜竊罪的刑法規定盜竊罪的刑法規定完整條文1、 盜竊罪的定義根據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因此,區分盜竊罪與非罪的界限,要看以下幾點:(1)對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為的、因受災生活困難偶爾偷竊財物的、或者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分贓甚微的,可不作盜竊罪處理,必要時,可由主管機關予以適當處罰。(2)把偷竊自己家電或近親屬財物的行為與社會上的盜竊行為要進行區分。2、關于盜竊罪,刑法上有如下規定:第二百一十條 【盜竊罪、詐騙罪;持有偽造的發票罪】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五十三條 【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罪;盜竊罪】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第二百六十五條 【盜竊罪】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在以上關于盜竊罪的刑法規定中,盜竊罪的
量刑都是要根據刑法給出的標準進行認定的,涉及金額數目、犯案次數,以及最后造成的結果損失,其中盜竊犯罪集團的
量刑認定也是分主從犯來定的。在此關于盜竊罪的法條都在此了,可供讀者參考。但是若真遇到此類問題,我們建議還是向律師咨詢了解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