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補繳辦理后多久生效?
社保補繳是指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社保有幾個月沒有正常繳納,之后又將這些月份的社保補繳上。一般是指當人們想要買房、落戶、辦理退休等需求時,發現社保累計繳納時間沒有達到享受相應待遇的要求,從而需要補繳之前沒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確保可以享有相應的社保權益。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
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
保險登記的,由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
保險費。
《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
保險,繳納社會
保險費。”
《社會
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12條規定:“社會
保險費不得減免。”
第13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
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的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第26條規定:“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
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二、社保補繳需要哪些材料?
1、因未及時申報繳納社會
保險費的,需攜帶招(錄)用、聘用材料復印件;
2、經
勞動仲裁、勞動監察、法院調解或裁決補繳社會
保險費的,需攜帶《仲裁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限期整改指令書》、法院調解書或法院裁決書等;
3、根據“居轉戶”政策規定補繳社會
保險費的,需攜帶《社保補繳辦理通知單》。
三、社保補繳的程序是怎樣的?
1、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辦事人員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復印后退還。
四、社保補繳的條件是什么?
1、因未及時申報繳納6個月以內社會
保險費的;
2、因
勞動仲裁、勞動監察、法院調解或裁決補繳社會
保險費的;
3、根據“居轉戶”政策規定補繳社會
保險費的。
綜上所述,社保補繳要一定的條件,滿足要求后,個人可以向社保機構提出申請,然后一次性補繳之前中斷繳納的金額。社保補繳辦理后一個月內生效,對于很多臨近退休的人們來說,由于繳費年限不足,補繳社保的情況很多。這樣等退休后,就可以正常的享受養老
保險待遇了。以上就是本站我們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