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法的特征都有哪些?
行政處罰法和我國的刑法和民法有所不同,它主要規范的是公民的日常行為,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而又沒有觸犯到刑法,那么就要接受
行政處罰。因此
行政處罰也是具有強制性的,那么,
行政處罰法的特征都有哪些?我們為您整理如下:
行政法有下列五個特點;
①行政法沒有統一、完整的法典。
②行政法規范是以多種多樣的法律形式表現出來的,是由多種不同效力等級的行為規范組成的統一體。
③行政法規范的數量多,內容廣泛。
④行政法規范具有明顯的易變性。
⑤行政程序性規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類行為規范,與行政實體性規范通常交織在一起,其存于同一個法律文件之中
行政法分立為行政實體法、行政訴訟法和行政程序法,并進而形成行政實體法學、行政訴訟法學和行政程序法學學科
行政處罰的原則
行政處罰的原則是指對
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準則。根據《
行政處罰法 》的規定和行政管理的實踐,
行政處罰應遵循以下原則:
1、處罰法定原則
它是行政合法性原則(或依法行政)在
行政處罰中的具體體現和要求,指
行政處罰必須依法進 行。處罰法定原則包含:(1)實施處罰的主體必須是法定的行政主體;(2)處罰的依據是法定 的;(3)
行政處罰的程序合法。處罰法定原則不僅要求實體合法,也要求程序合法,即應遵 循法定程序。
2、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它是指
行政處罰不僅是制裁行政違法行為的手段,而且也起教育的作用,是教育人們遵守法 律的一種形式。
3、公正、公開原則
所謂公正就是公平、正直,沒有偏私。公正原則是處罰法定原則的必要補充,是指在實施行 政處罰時不僅要求形式是合法的,是在自由裁量的法定幅度的范圍內實施的,而且要求在內 容上合法,符合立法目的。所謂公開就是處罰過程要公開,要有相對方的參與和了解,以提 高公民對行政機關及其實施的
行政處罰的信任度,同時監督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依法、公正 地行使職權,保障相對方的合法權益。 堅持處罰公正、公開原則,必須做到:(1)實施處罰的動因符合行政目的;(2)處罰決定要建 立在正當考慮的基礎上,即應該考慮的相關因素必須考慮,不應該考慮的因素不去考慮;(3 )處罰的輕重程度應與違法事實、性質、情節及危害大小相適應;(4)
行政處罰行為還必須合 乎理性,不能違背常理、常規,不能違背共同的道德。
4、處罰救濟原則
該原則又稱法律救濟原則或無救濟即無處罰原則。指行政主體對相對方實施
行政處罰時,必 須保證相對方取得救濟途徑,否則不能實施
行政處罰。處罰救濟原則是保證
行政處罰合法、 公正行使的事后補救措施。
5、一事不再罰原則
指對相對方的某一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同類(如罰款)處罰。或者說相對方的一個行 為違反一種行政法規范時,只能由一個行政機關作出一次處罰,一事不再罰原則解決的是行 政實踐中多頭處罰與重復處罰的問題。正確理解這一含義應當注意:(1)行為人的一個行為 ,同時違反了兩個以上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給予兩次以上的處罰,但如果處罰是罰款, 則只能罰一次,另一次處罰可以是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許可證,也可以是責令停產停業,還 可以是沒收財產等,只是不能再罰款。(2)行為人的一個行為,違反一個法律、法規規定, 該法律、法規同時規定施罰機關可以并處兩種處罰,如可以沒收并處罰款,罰款并處吊銷營 業執照等,這種并處不違背一事不再罰原則。(3)違法行為性質嚴重已構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其刑事責任的同時,依法應予
行政處罰的當然適用。
6、過罰相當原則
過罰相當原則是指行政主體對違法行為人適用
行政處罰,所科罰種和處罰幅度要與違法行為 人的違法過錯程度相適應,既不輕過重罰,也不重過輕罰,避免畸輕畸重的不合理、不公正 的情況。
行政處罰實施的條件
行政處罰適用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否則即為違法或無效的
行政處罰。一般認為,
行政處罰 適用的條件包括前提條件、主體條件、對象條件和時效條件。
(1)
行政處罰適用的前提條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行政違法行為客觀存在。
(2)
行政處罰適用的主體條件,即
行政處罰必須由享有法定的
行政處罰權的適格主體實施。
(3)
行政處罰適用的對象條件,必須是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違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責任 能力。
(4)
行政處罰適用的時效條件,是對行為人實施
行政處罰,還需其違法行為未超過追究時效 ,超過法定的追究違法者責任的有效期限,則不得對違法者適用
行政處罰。
以上就是“
行政處罰法的特征都有哪些?”的具體回答。無論我國那種法律形式,都是為了創建和諧社會而設立,所以,都具有強制性,只要違反就要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希望您在了解
行政處罰法的相關特征后,能夠對
行政處罰有更進一步的了解,如還有其他疑問可以登錄本網站和律師進行在線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