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一些大的醫院,有時候也難免出現
醫療事故,給患者及家屬帶來新的傷害。在
醫療事故中,醫院是責任方。雙方處理
醫療事故,要在法律框架下進行,在確定賠償金額的時候,應該符合實際情況。那么,
醫療事故賠償法律法規是什么?我們通過本文做個具體了解。
一、
醫療事故賠償法律法規是什么?
《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發生
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制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
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
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并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
《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八條:已確定為
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
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
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時,應當遵循當事人雙方自愿原則,并應當依據本條例的規定計算賠償數額。
經調解,雙方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調解不成或者經調解達成協議后一方反悔的,衛生行政部門不再調解。
《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九條:
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
1、
醫療事故等級;
2、
醫療過失行為在
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
3、
醫療事故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
不屬于
醫療事故的,
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
醫療事故賠償的標準是什么?
1、
醫療費:按照
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
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
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
醫療費用支付。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
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
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
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
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
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6、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
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照
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綜上所述,
醫療事故的發生大多和醫護人員的失職有關,患者可以追究醫院的責任。根據
醫療事故賠償法律法規,雙方就賠償達不成協議的,可以向衛生局申請調解仲裁,無效的話還能夠通過訴訟手段解決。雙方達成協議,應該用書面方式確定下來,至于賠償款的金額,根據事故等級、嚴重程度等因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