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
合同為了保障單位企業和勞動者的權利,對于工作內容、責任、要求等各種方面都有明確的規定。工作中,與我們最息息相關的就是薪資薪酬問題,很多人對此都抱有疑問,不知道勞動
合同中的工資有沒有一個具體的數額規定。接下來我們就帶著您看一看這個問題的解答吧!
大部分勞動
合同是沒有明示工資的具體數額, 公司以保密、工資會調整等為借口,不在
合同上寫明工資,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沒有工資的
合同,等同于無效
合同。在勞動
合同法第17條有規定勞動
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款:第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負責人的姓名。第二,勞動者的姓名還有住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第三,勞動
合同的期限。
合同期限主要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憑為期限,如果是臨時性工作的人,勞動
合同中必須得明確。如果沒有明確期限應該視為無固定期限。不論簽一年、兩年或三年,都必須有起止日期。第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應該體現在勞動
合同中,比如從事的崗位,具體負責內容。工作地點也很重要,勞動
合同中必須規定勞動地點,否則很容易產生糾紛。比如,
合同中約定了工作地點在北京,有一天單位要把員工調到深圳,員工可以不接受,因為
合同中已經約定好工作地點,企業單方面變更了員工的工作地點屬于用人單位
違約。第五,工作時間還有休息休假。我國目前主要有三種工作時間制度,一是標準工作時間制度:即每天工作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4小時,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二是不定時工作時間制度:即沒有固定工作時間限制,原則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三是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制度:即以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企業除
執行標準工作時間制度外,其它工作時間制度均需要報勞動保障部門審批,沒有審批的視為無效。第六,勞動報酬。這對于每個勞動者都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比較關心的,勞動報酬應該明確的寫在勞動
合同中。而且也需要明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獎金、津貼、補貼的數額以及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等。第七,社會
保險。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
保險,即是我們通常說的五險,其中包括養老
保險、失業
保險、
醫療保險、工傷
保險、生育
保險。第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勞動保護從事普通工作不顯得十分重要,但是有些特殊行業,比如有毒有害、高溫高壓這些行業,從事像機械類的、海上作業、航空等比較危險的職業,這一點尤為重要。第九,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納入勞動
合同的其他事項。從上文關于勞動
合同的一些解釋,可以了解到在勞動
合同中的工資的規定基本是模糊的。但是作為一份有效的勞動
合同,必須有對于工資的要求和規定,不光是對于勞動者還是企業,都是必需的,否則勞動
合同則為無效
合同。我們從上文還可以簡單了解一些勞動
合同中的其他條款,用來維護屬于勞動者的正當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