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一些年輕人爭強好勝,遇到一點事情就產(chǎn)生口角,甚至是大打出手,打架斗毆。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同樣,有的人每天無所事事,對社會不滿,通過破壞公眾財物尋恤滋事,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會展開調查。那么,打架斗歐和尋釁滋事那個嚴重?我們通過本文進行個具體了解。
一、打架斗歐和尋釁滋事那個嚴重?
這兩罪都是刑法分則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第一節(jié)擾亂公共秩序罪中的罪名。確定哪個罪名重的方法,要看法定最高刑,法定最高刑高的為重。如果法定最高刑是相同的,要看法定最低刑,最低刑高的為重。聚眾斗毆的法定最高刑是十年,而尋釁滋事的法定最高刑是五年,當然是聚眾斗毆罪罪名更重。1、《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guī)定,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多次聚眾斗毆的;(2)聚眾斗毆人數(shù)多,規(guī)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3)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4)持械聚眾斗毆的。2、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guī)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4)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二、尋釁滋事罪的主觀方面是什么?
尋釁滋事罪的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fā)生破壞社會秩序的危害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發(fā)生。行為人的犯罪動機是為了滿足耍威風、取樂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在尋釁滋事活動中的行兇傷人、搶奪財物、毀壞公物、侮辱人格等,同傷害罪、搶奪罪、毀壞財物罪等,在客觀上幾乎沒有任何區(qū)別,要分清尋釁滋事與上述犯罪,關鍵看主觀動機。如果是出于貪利而非法占有公私財物,或者為了泄憤、報復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就構成搶奪罪、故意毀損公私財物等侵犯財產(chǎn)罪;如果是為了向社會挑戰(zhàn),故意破壞公共秩序而公然搶奪或毀損公私財物情節(jié)惡劣的,就構成尋釁滋事罪;如果是為了尋求精神刺激或變態(tài)心理的滿足隨意毆打他人,就構成尋釁滋事罪;如果在公共場所無理取鬧,破壞公共秩序,尋求精神刺激,就構成尋釁滋事罪。綜上所述,打架斗歐和尋釁滋事都屬于違法行為,嚴重者構成犯罪,刑法中也有相應的罪名。論打架斗歐和尋釁滋事那個嚴重,要看具體犯罪情節(jié),如果單純的比較,則打架斗毆嚴重一些,其最高
量刑在十年有期徒刑。而按照刑法規(guī)定,尋恤滋事罪的
量刑最高是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