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離婚協議
起訴離婚快些嗎?
有
離婚協議再
起訴離婚,該協議將不再具有司法效力。
離婚協議的目的是協議
離婚,
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協議可視為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如果夫妻雙方在訴訟
離婚前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是對雙方在
離婚之后財產的處理,那么在婚姻登記機關協議
離婚之前,該協議將不能生效,對雙方不產生法律上的約束力,自然而然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約定,不能作為人民法院處理
離婚案件的直接依據。但是,該協議在處理
離婚案件時可作為財產處理的參考。
二、協議
離婚和訴訟
離婚,選擇哪個比較好
關于協議
離婚和訴訟
離婚的選擇,通常分為以下兩種情況:(一)民政部門協議
離婚程序便捷,當事人可首先考慮。但是協議
離婚的前提條件是雙方都同意
離婚,并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各種問題必須全部達成一致意見,否則,民政部門不予辦理協議
離婚手續(二)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內地居民自愿
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離婚登記。第十一條辦理
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
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
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三、協議
離婚好還是訴訟
離婚好
但實踐中,情況十分復雜,有些約定看似“合理” 卻不具有實際操作性,一方為了達到
離婚或多得財產等目的對對方進行欺騙的情況十分多見。雙方協議
離婚以后,一方反悔不履行協議,或者一方私自轉移財產使對方無法實現權力等等,此時,
離婚協議并不能作為申請強制
執行的依據,一方要
起訴到法院確認協議效力,法院確認有效后方可據此去申請強制
執行。為能使
離婚及相關問題一次性徹底解決,避免
離婚后的糾紛,建議沒有十足把握的當事人,選擇訴訟
離婚。首先,訴訟
離婚并不必然傷和氣,如果雙方能就相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可以請求法院制作調解書,調解書具有強制
執行力,可直接作為申請強制
執行的依據。并且調解結案速度快,有些法院有快速
離婚程序,有的當天或者一周左右就能拿到調解書、由法院判決,由于法官的參與,一方當事人不會隨意因對方不懂法律而要求多占財產或存在其他欺詐行為。由于
起訴離婚,即使之前有
離婚協議,該協議也不會再具有司法效力,故而也就回答了有
離婚協議
起訴離婚快些嗎這個問題。對于
起訴離婚的情形,民事主體由于不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會聘請律師處理相關的事宜,該主體至需要開庭之日到庭,并且支付相關費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