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
合同即將到期怎么辦
勞動
合同期滿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一致,勞動者繼續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
合同。續訂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在勞動
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訂勞動
合同;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可以終止勞動關系。但用人單位依法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的除外。
二、續簽勞動
合同需注意什么
續簽勞動
合同是指
合同期滿后企業與員工不終止勞動關系,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情況下繼續履行原
合同確定的權利與義務的法律行為。續簽勞動
合同和訂立勞動
合同一樣,應堅持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具體應注意如下事項:1、勞動
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同意續延勞動關系的,應當在勞動
合同期滿前依法續簽勞動
合同。2、員工若患有職業病或其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規定的傷殘等級,要求續簽勞動
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簽
合同。3、員工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在續簽勞動
合同時,其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4、勞動
合同期滿后,企業不想續簽
合同,但未能與員工辦理終止勞動
合同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續延勞動
合同,企業應當與員工續簽勞動
合同。5、企業與員工續簽勞動
合同,無論期限多少,都不得約定試用期。在勞動
合同即將到期之前,其實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進行協商,看是否需要續簽勞動
合同。如果不續簽的話,當勞動
合同期限屆滿的時候,雙方之間的勞動關系就會被終止,自然彼此之前的權利義務也就會消滅。而在勞動
合同不續簽的情況下,如果是因為單位原因而不續簽的話,則此時單位需要作出補償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