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抽血需要幾管血
醉駕抽血就需要一管血。
根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的相關規定,對酒后駕駛的標準幅度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20mg。其中:“飲酒駕駛”的幅度標準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于等于20mg,小于80mg之間,即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20mg≤飲酒駕駛酒精量<80mg;“醉駕”的幅度標準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于等于80mg。
醉駕:
1、醉駕一律吊銷駕照,5年禁駕。
2、醉駕駕駛營運機動車吊銷駕駛證,10年禁駕并依法追究刑責;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駕:
1、酒駕發生重大
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并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2、酒駕罰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駕駛證6個月;再次酒駕
拘留10日和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
3、酒駕營運機動車,
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且5年禁駕。
二、驗查酒駕多久出結果
按規定,從抽血送檢到將鑒定結論送達犯罪嫌疑人的時限為9天。其中送檢時限最多三日,檢驗鑒定機構在三日內出具檢驗鑒定文書;辦案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鑒定意見后三日內,應當制作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鑒定結論通知書》,送達犯罪嫌疑人。
公安機關辦理醉酒駕駛刑事案件程序規定(試行)規定:
第二十九條【血樣送檢】抽取的血樣應當在一日內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刑事技術部門或者其他具備資格的檢驗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上述機構應當及時指派、聘請具有鑒定資格的人員進行檢驗鑒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限內將抽取血樣送檢的,報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送檢時限可以延長至三日。 需要對案件涉及的其他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定的,按照相關規定
執行。
第三十條【檢驗鑒定時限】檢驗鑒定機構對血樣檢驗后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出具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鑒定意見,并在三日內出具檢驗鑒定文書。檢驗鑒定文書應當由兩名以上具有鑒定資格的鑒定人簽名或者蓋章,并加蓋鑒定機構印章。
第三十一條【鑒定結論送達】辦案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鑒定意見后三日內,應當制作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鑒定結論通知書》,送達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應在《鑒定結論通知書》附卷聯寫明對鑒定結論的意見,簽名并注明送達時間。
一般一管血就可以了。并且,抽取的血樣需要在一日之內送達相關機構進行檢驗。酒精含量超過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于等于80mg即為醉駕。因此您酒后盡量不要開車。以上內容希望可以幫助您,如有其他問題可咨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