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種類在我國是包括很多種類的,比如說在我國有擔保
合同,實際上他是為了擔保相關人員所簽訂的一種
合同。還有就是擔保
合同有可能被確定無效,確定無效之后會造成一些損失,因此很多人都想知道。擔保
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是怎樣的?
一、無效擔保
合同擔保人的法律責任
擔保
合同無效時,只能產生締約過失責任。根據《民法通則》、《
合同法》、《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無效擔保
合同當事人的締約過失責任范圍的確定取決于債權人因擔保
合同無效所造成的損失、擔保人和債權人對無效
合同的過錯程度等因素。根據《擔保法解釋》第七條“主
合同有效而擔保
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
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和第八條“主
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
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的規定,無效擔保
合同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應按如下情形處理:(1)主
合同無效致使擔保無效時擔保人的責任,無論主
合同的無效應歸責于債權人還是債務人,還是雙方都有過錯,也無論無效的結果導致的是返還原物,還是賠償損失,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都不應承擔賠償責任。(2)主
合同有效而擔保
合同無效時,債權人無過錯的,因擔保人的無效擔保行為造成主
合同債權人損失的,擔保人應根據其過錯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該種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債務人與擔保人違反法律禁止性或強制性規定以及惡意串通欺騙債權人而締結擔保
合同的情形。在司法實踐中還應注意的是,擔保人對債權人的全部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要嚴格把握該種情形連帶責任的適用。(3)主
合同無效而擔保
合同無效時,擔保人明知主
合同無效而仍然為其提供擔保的,因擔保人的無效擔保行為造成主
合同債權人經濟損失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主
合同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該種情形,要把握好擔保人過錯的內涵。此時擔保人的過錯,并非指擔保人在主
合同無效上的過錯,而是指擔保人明知主
合同無效仍為之提供擔保以及擔保人明知主
合同無效仍促使主
合同成立或為主
合同的簽訂作中介等締約過錯,這也正是擔保人不能完全免責的原因。(4)主
合同有效而擔保
合同無效時,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主
合同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擔保
合同被確認無效后,不影響主
合同的效力。但是,以提供擔保作為主
合同生效要件的,擔保
合同無效時,主
合同應確認未生效。擔保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二、擔保
合同無效后法律責任的規定
第一百七十二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
合同。擔保
合同是主
債權債務合同的從
合同。主
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
合同無效,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
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擔保物權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其附隨于主
債權債務關系,沒有主
債權債務關系的存在,擔保關系也就沒有了存在以及實現的可能和價值。體現 根據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
合同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無效的
合同從訂立時就失去法律效力,當事人在
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關系自然就歸于無效。同樣的道理,在擔保物權中,主
債權債務關系無效后,其約定的權利義務關系就不存在了。根據擔保關系的附隨性,作為從
合同的擔保
合同自然也歸于無效。我國擔保法第五條對此明確規定,擔保
合同是主
合同的從
合同,主
合同無效,從
合同無效。本條第一款在擔保法的基礎上規定,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
合同。擔保
合同是主
債權債務合同的從
合同。主
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
合同無效,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需要指出的是,擔保
合同隨主
債權債務合同無效而無效只是一般規則,并不是絕對的,在法律另有規定的情況下,擔保
合同可以作為獨立
合同存在,不受主
債權債務合同效力的影響。在主
債權債務合同無效導致擔保
合同無效的情形下,雖然不存在履行擔保義務的問題,但債務人、擔保人或者債權人并非不承擔任何法律后果。根據民法通則第六十一條、
合同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
合同無效后,因該
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樣的道理,在主
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
合同被確認無效的情況下,如果債務人、擔保人或者債權人對
合同的無效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這里的“相應的民事責任”指當事人只承擔與其過錯程度相當的民事責任。例如,擔保
合同無效完全是由于債務人的欺詐行為導致主
債權債務合同無效造成的,則過錯完全在債務人,責任應完全由債務人自己承擔。在這里我們可以明確的告訴您,擔保
合同,如果被確認無效的話,那么將有可能產生的責任是屬于締約過失責任。還有就是因為
合同無效之后所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及時的返還,具體您可以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