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家庭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家庭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
1、符合規定擬領取《光榮證》的公民,向本人戶籍地或辦理了現居住地登記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但夫妻雙方均為本市戶籍的,向女方戶籍地或其中一方辦理了現居住地登記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2、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應當在收到申請人申請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1)對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2)按規定不由本機關受理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向申請人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3)對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屬于本機關受理范圍的申請,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受理,并向申請人發出受理通知書。
3、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受理后,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并將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報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
4、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報送的審查意見和申請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作出是否發放《光榮證》的決定。五個工作日內不能辦結的,經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五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5、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后,按照下列情況予以處理:
(1)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給《光榮證》;
(2)發現申請人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發放《光榮證》,并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①申請人為非本市戶籍的;
②申請人已經再生育子女的;
③申請人違法生育子女的;
④子女超過十六周歲的;
⑤提供的材料與事實不符的;
⑥不符合領取《光榮證》條件的其他情形。
二、上海獨生子女證辦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身份證明;
2、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張;
5、已有子女狀況的聲明;
6、子女的戶籍證明;
7、子女的出生證明或收養證明;
8、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
9、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須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書;
10、現居住地辦理的,還需提供現居住地登記證明。
辦理獨生子女證是必須要父母當中的其中一方,親自到街道委員會問詢工作人員并且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而且可能各地針對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滿足的條件上面的一些規定都是有差異的,但肯定大多數就只有一個家庭的孩子都是能夠滿足獨生子女證辦理條件的,在工作人員的提醒之下一步步辦理獨生子女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