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要式
合同的內容有哪些進入社會后,人們或多或少都要接觸
合同,常見的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
合同,與生意伙伴簽訂的經濟
合同,與房地產商簽訂的買房
合同等等,這些
合同多數采用書面形式。書面形式的
合同又稱作約定要式
合同。今天,我們就跟您具體說說約定要式
合同。
一、什么是約定要式
合同
要式
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
合同。約定之要式
合同是當事人約定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成立
合同。
二、約定要式
合同的書面形式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書面形式是指
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在簽訂書面
合同時,當事人應注意,除主
合同之外,與主
合同有關的電報、書信、圖表等,也是
合同的組成部分,應同主
合同一起妥善保管。書面形式便于當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監督,便于舉證。未采用書面形式的約定要式
合同,一律無效。
三、約定要式
合同的約束力
約定要式
合同的約束力主要表現為:①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合同;②當事人應按
合同約定履行其
合同義務;③當事人應按誠實信用原則履行一定的
合同外義務,如完成
合同的報批、登記手續以使
合同生效。不得惡意影響附條件法律行為的條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損害附期限法律行為的期限利益等。
合同的法律約束力,應是法律賦予
合同對當事人的強制力,即當事人如違反
合同約定的內容,即產生相應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約束力是當事人必須為之或不得為之的強制狀態,約束力或來源于法律,或來源于道德規范,或來源于人們的自覺意識,當然,源于法律的法律約束力,對人們的行為具有最強迫約束力。如果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或解除
合同時,應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合同。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規定的情況以外,當事人不履行
合同義務或履行
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承擔
違約責任;
四、約定要式
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根據《
合同法》的規定,依法成立的
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合同的成立,是指雙方當事人依照有關法律對
合同的內容和條款進行協商并達成一致。
合同成立的判斷依據是承諾是否生效。采用
合同書形式訂立
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
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
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
合同成立。
約定要式
合同是一個大范圍,它可以是勞動
合同,可以是買房
合同,也可以是經濟
合同。如果您明白約定要式
合同,今后如遇見有人要你簽訂約定要式
合同,就不用自亂陣腳怕這怕那,可以放心大膽的與對方談
合同。若有其他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