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伙毆打他人結伙斗毆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
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
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
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1)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二、如何認定結伙斗毆行為?認定結伙斗毆行為,要注意區分和聚眾斗毆罪的區別,聚眾斗毆是指組織、策劃、指揮或者積極參加聚眾斗毆,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聚眾斗毆情節惡劣的有:多次聚眾斗毆的;聚眾斗毆次數少,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持械聚眾斗毆的;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聚眾斗毆是必須要有組織者、策劃者,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召集人,并且斗毆的成員必須還有一定的固定性。“結伙斗毆”不存在組織者、策劃者,只要幾個人湊合在一起,就可以形成“結伙”這一情節,所以“聚眾斗毆”比“結伙斗毆”的社會危害程度還要嚴重,處罰也要更重。綜上所述,結伙毆打他人結伙斗毆都是違法治安管理條例的行為,當事人會被派出所給予
行政處罰。根據法律規定,結伙毆打他人,給他人造成人身傷害的,會被處以十五日以下
拘留,并處罰款。由此造成的
醫療費及相關費用,責任方承擔賠償。打架造成人員傷亡,情況嚴重的,當事人還可能面臨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