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醉駕三年能辦駕駛證的依據是什么?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二、哪些情況可以對醉駕者加重處罰?
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1、造成
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
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三、酒駕和醉駕有何區別?
酒后駕駛與飲酒后駕駛是沒有區別的,通常都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這種情況將被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到2000元,并扣12分。而醉駕駕駛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這種駕駛行為,將被吊銷駕駛證,并五年內不得考取駕駛證,并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律制度當中明明規定的就是醉駕五年以后才能夠考取駕駛證的,您通過那些違法的渠道獲得的駕駛證可能根本在法律上就是不承認的,既然當初國家有關部門作出了處罰,那沒有任何一個正規的駕校在時間不到的情況下允許您考駕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