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作為當今社會中人們經常會遇到的事情,那么購房
合同作為保障購房者的合法權益,控制開發(fā)商在買賣過程中的對房屋質量、交房時間的控制,購房者稍不注意就會陷入開發(fā)商布下的文字陷阱里。下面我們就買房子簽
合同的內容為您做詳細解答。
需要注意一下幾點
1、購房
合同的各項內容要盡可能全面、詳細、各項規(guī)定之間要避免相互沖突,尤其是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法規(guī)相沖突;文字表述要清晰、準確;簽訂
合同的買賣雙方身份、責任要明確,如
合同中的甲方(賣方)應是項目立項批準文件的投資建設單位,也不能以或下屬機構的名義簽訂
合同,簽字人應是法人代表本人,或上授權的主要負責人。
2、
合同上的項目名稱,一定要與項目位置聯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如××市××區(qū)××街××號××花園××號樓××層××房。 房屋的戶型、面積一定要標示清楚,
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及公用面積分攤原則等要明確說明,如以
建筑面積計價還要標明使用率。
3、房屋的檔次和裝修標準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購房
合同之后,該內容的表述一定要詳細、具體。如技術等級、材料品牌、內部設施的種類、負荷標準、供應能力,水暖電、通訊等設施要說明安裝到什么程度。
4、其他如、產權保證等都應詳細、具體的加以說明。
合同中一定要確定物業(yè)管理單位的產生辦法或具體的物業(yè)管理單位以及物業(yè)的收費標準,并對房屋整體結構、各部位配套設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給予明確規(guī)定。
5、雙方約定一定要對等,否則最終吃虧的是消費者。
一般承擔的
違約事項包括:
(1)簽訂認購書后,購房者不買房或要求換房,開發(fā)商不賣房或要求換房;
(2)購房者不按期付款;
(3)開發(fā)商不按期交房;
(4)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
(5)標準、質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產權過戶手續(xù)不全或不能按期辦理。 商品房保修的責任相關的文件:和《商品房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由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房人提供。
目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對所售的商品房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 應該列明:工程質量監(jiān)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保修單位等內容。簽約前注意一下細節(jié)對購房者很有利
1、簽約前多去幾次售樓處很多人從簽了認購書到簽約之前的一段時間里,(一般為一周)就很少去售樓處,等到售樓處通知催促簽約時,可能連自己買的房子還不太了解,比如有多少車位?車位多少錢?是多少?這些事項都沒有搞清楚是不能簽約的。在簽
合同之前,要多去幾次售樓處,了解項目的情況,看有沒有日后發(fā)現你根本不能接受的問題,簽約時要集中精力研究
合同條款,連項目已有的或應有些什么都不盡了解,如何簽補充條款呢?
2、把每項承諾都記下來售樓業(yè)務員介紹項目時,是你問到什么就答什么,他想到什么就介紹什么,不像
合同內容那樣有固定的格式,在簽
合同時,你是按照
合同一條條地討論,有很多東西沒有寫在里邊,自己可能也會一時想不起來,簽完
合同回家再想起來,售樓小姐曾答應過有地下儲藏室或一家送一棵樹的,這時想起已經晚了,所以平時談話時,售樓小姐的每一點承諾都要記錄下來,能寫進
合同里的盡量要求寫進
合同里去。
3、不厭其煩地請教律師在簽約時,一般會先見一下律師(一般開發(fā)商會請一個律師到售樓處幫助簽
合同),要知道律師是開發(fā)商請的,但律師費是購房人出的,所以律師有責任幫助購房人搞清各種法律細節(jié),有責任維護購房人的利益,然而律師只有在簽了
合同后才能取律師費,所以律師也是希望順利簽約,他們不會自動幫助你質疑開發(fā)商的,所以這時你自己不厭其煩地請教律師才是重要的。
4、平心靜氣地逐條推敲很多人被通知簽約前,還沒有見過
合同是什么樣的,簽約時拿到4份待簽字的
合同,讀著極其專業(yè)的法律術語,頭就開始發(fā)大,簡直不知所云,這時簽約顯然不利,不如提前要一份
合同復印件,回家和家人一起平心靜氣地一條條研讀,把可能的疑問和想補充的地方記在旁邊。
5、特別要注意補充條款有些樓盤的開發(fā)商在購房
合同的補充條款的地方,先填寫了自己的一些補充條款。這些條件往往是只對開發(fā)商有利的。比如有的開發(fā)商在
合同上補充了這樣的約定: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和外墻面使用權,小區(qū)和樓宇命名權歸出賣人。這顯然對購房人不利,這就意味著購房人雖然買了房屋,開發(fā)商還可以在它的外墻上有所作為。開發(fā)商的補充條款只表明了開發(fā)商的態(tài)度,購買人如不接受可以不簽
合同,也可以就這些條款增加些你的限制條件,以達成妥協,比如,外墻使用權有一定的期限約定。 購房
合同是
房產陷阱的“藏身之地”,簽訂一份防陷阱的
合同,對消費者極為必要。“決定簽
合同、交第一筆定金前要慎重,以免一開始就進入開發(fā)商的圈套。”
目前許多
房產交易還處在“賣方”市場階段,許多房地產商借其優(yōu)勢地位,與消費者簽訂了權利和義務不對等的
合同,亟需政府有關部門對
房產市場進行規(guī)范和調控。同時,消費者也應采取恰當方式維權,比如變通
合同形式、在開發(fā)商提供的
合同文本上加“附頁”等,這是法律允許的,也是必要的。 “消費者不可能全程跟蹤房屋的建造過程。因此,對于房屋這種特殊商品,消費者的知情權更易受侵犯。”、“單方
合同、‘開口
合同’‘霸王
合同’,給日后可能出現的糾紛埋下隱患。”
1、檢查開發(fā)商的“”原件是否齊全,即《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并要抄下證件的號碼。
2、房子宏觀規(guī)劃(主要是外部環(huán)境)要詳細約定。如戶型、綠化、相關配套設施、開發(fā)商對小區(qū)的承諾等,可以以“附頁”或“附條件
合同”的形式簽訂。
3、約定房子面積。
建筑面積、套內面積、使用面積及其測量方法要明晰,將開發(fā)商有關面積的宣傳材料擇要寫入
合同。
4、交房時間和預期交房條件要具體明確。比如交房裝飾標準、物業(yè)的服務項目、收費等,同時明確
違約責任。注意開發(fā)商利用“合理順延”權利過長延遲交樓時間。
5、明確
房產證辦理的具體時間以及無
房產證、遲辦
房產證的
違約責任。
6、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圍。依據國家規(guī)定的質量問題判斷標準,確定是否出現質量問題,并對維修期限、條件作出約定。
在房屋買賣過程中,購房
合同起到了關鍵的法律作用。您一定要看清相應的條款,確保自己的購房
合同中沒有遺漏或開發(fā)商混淆條款,以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對購房
合同中的每一個條款進行詳細解讀,避免自己收到經濟上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