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
起訴離婚到哪里
起訴離婚協議?
去法院
起訴離婚是不需要寫
離婚協議書的,但是需要寫
離婚起訴狀。
起訴離婚需要以下程序: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訴訟,向有
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第二,申請立案的時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結婚證,
起訴狀,以及訴訟費。第三,原告就其訴訟請求需要提交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據,比如財產的證據,孩子撫養的證據;第四,法院立案后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會開庭審理,并作出判決。
二、
起訴離婚要在哪里提起?
(1)在一般情況下依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
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
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3)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
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轄。(4)下列
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蹤;被告在勞動教養的;被告被監禁的;如果配偶是軍人(非文職),自已不是軍人,應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起訴;如果配偶是文職軍人,應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起訴;如果雙方都是軍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
管轄;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
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轄。其實應該是分兩個部分來回答的,首先在上文當中我們先介紹了一下各種不同的情況應該選擇的
起訴離婚的人民法院。其次,在中國天南海北各個人民法院不需要當事人提交
離婚協議,如果是協議
離婚的話,和法院的
管轄地就沒有任何關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