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中,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不少債權人在遇到債務糾紛時,都會選擇通過去法院
起訴的方式去解決糾紛,而訴訟也是有相關事項需要注意的。那么,在實踐中,債權人向法院
起訴有什么要注意的問題呢?簡而言之,債權人
起訴需要注意些什么呢?本站我們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債權人向法院
起訴有什么要注意的問題
1、有確定的被告。債權人
起訴的首要條件是存在確定的被告。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應當
起訴夫妻雙方;債務人是公司的,需要審查股東是否出資不實、虛假出資、過橋出資、抽逃出資,股東有無濫用
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給債權人造成嚴重損害的行為,應追加股東為被告。2、準備充分的證據。依照我國法律的規定,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原則,即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因此,在
起訴或應訴時應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證據,否則當事人的主張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將承擔敗訴的后果。以下是應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證據:(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
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
債權債務關系的時間、地點、金額,并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擔保協議的應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4)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5)關于共同被告的相應證據,如列夫其另一方為共同被告,應提交婚姻關系證明;股東出資不到位、抽逃出資、股東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的相應證據。3、選擇
管轄法院。依照法律的規定,民事訴訟的
管轄法院一般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
管轄。由于
合同產生的債務,也可以在
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當事人應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于判決的
執行。多個被告的,擇其一被告選擇對己方有利的法院。4、書寫民事
起訴狀。民事
起訴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認為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時,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書面訴訟請求。
二、債權人
起訴要注意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
管轄。本站我們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在實踐中,債權人只有在法定時效內向有
管轄權的法院提交
起訴狀,法院才會受理債權人的糾紛案件,由此可見,及時提交
起訴狀是很重要的。如果您不知道
起訴狀應該怎么寫,那么建議您可以去咨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幫助草擬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