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死亡的工傷認定可以獲賠多少
學校屬于《工傷
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國家機關和依照或者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所在單位支付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財政部門規定。其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工傷
保險等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民政部門、財政部門等部門參照本條例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準后施行。如果認定為工傷的,按《工傷
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可從工傷
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教師工傷死亡以后享有20個月工資、喪葬費、遺屬費。
二、工傷認定程序
1、需要做完
工傷鑒定才能進行相關賠償,賠償是按工傷等級不同支付相對應標準的賠償費2、在傷情穩定后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
工傷鑒定,確定等級后由工傷
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
工傷鑒定后如果無法繼續工作解除勞動
合同的,由工傷
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
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4、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
醫療補助金會由工傷
保險基金統一支付,由本人到當地社保部門領取;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單位在解除
合同時一次性支付給職工本人5、如果對工傷認定、補助金支付有異議可以到當地社保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如果對學校支付的傷殘就業補助金有異議,可以到學校所在地
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如何衡量教師是工傷一般由社保部門進行調查,即使教師不在工作時間也不在工作地點死亡,看具體原因還是可能被判定為工傷。如果您還有這方面的疑問,或是對于鑒定不服的可以委托本站網站精通工傷
保險法的律師代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