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融資指的是持票人通過非貿易的形式而獲得商業匯票,并進行套現的行為。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
票據業務也蒸蒸日上。但是隨著市場規模的加大以及業務的提升,在發展過程中,
票據融資又出現了一些風險,那么
票據融資的風險有哪些?1、為無真實貿易背景的申請人簽發、貼現商業匯票。我國《
票據法》等有關文件規定,商業匯票是交易性
票據,必須有真實的貿易背景,承兌(貼現)銀行應對出票人或貼現申請人的商品貿易
合同、增值稅發票進行嚴格審查,并對其復印件存檔保管。部分商業銀行為追求
票據業務量的增長,無視《
票據法》的規定,對商品交易的真實性把關不嚴,放松、甚至放棄了匯票是否具有真實貿易背景的審查,違規為無商品貿易
合同、增值稅發票的出票人和貼現申請人簽發、貼現商業匯票。有的商業銀行甚至伙同承兌申請人利用復印技術,或偽造、變造虛假
合同、過期失效的
合同,或要素不全的
合同,為其簽發、貼現商業匯票,或同一
合同重復承兌、超
合同金額承兌,套取銀行資金,擾亂了金融秩序,形成較大風險隱患。2、滾動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形成較大的承兌風險。部分金融機構受利益驅動,漠視有關管理規定,給企業持有的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后,將貼現資金直接轉入該企業的保證金帳戶,在企業沒有任何商品貿易的情況下,為企業重新簽發更高額度的銀行承兌匯票。而企業利用商業銀行之間的競爭,在不同的商業銀行開立存款賬戶,通過激活部分保證金,辦理出相應額度的銀行承兌匯票,在其他商業銀行貼現后,又將貼現資金轉出貼現行,繼續申辦更高額度的銀行承兌匯票,致使企業在不同的商業銀行間通過激活保證金,滾動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套取銀行資金,獲取其實際信用額度的需求??此聘弑壤某袃侗WC金,一旦某個資金鏈斷開,就會引發承兌風險。3、貸款轉保證金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形成潛在信貸風險。商業銀行為企業發放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對貸款的流向監控不力。企業在沒有真實貿易背景下,以購貨的名義,將貸款轉到保證金帳戶,通過激活100%的保證金,獲取銀行承兌匯票,并利用銀行承兌匯票通過貼現套取銀行資金。這種作法表面看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只是擴大了銀行負債,沒有任何風險,但是,如果這些銀行承兌匯票經過貼現進入風險投資領域,就會形成信貸風險,若再考慮貸款作保證金的乘數效應,那么這種信貸風險會數倍的擴大,把本來應由企業承擔的風險通過貸款轉保證金的方式又轉回銀行自己承擔,從而使風險高度集中于商業銀行。4、關聯企業相互勾結,套取銀行信用。出票人申請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或與另一關聯企業簽發商業承兌匯票后,由關聯企業持票向銀行申請貼現,并將
票據貼現資金回流給出票人。目前商業銀行對此類關聯企業
票據交易還缺乏嚴密的監督和控制,對關聯企業相互提供擔保以及關聯交易真實性風險認識不充分,沒有制定有效防范
票據業務中關聯交易風險的制度和操作程序。而向關聯企業簽發承兌匯票后,受益人隨即辦理貼現并將貼現資金迅速劃給承兌申請人,這種以融資為目的的套現過程,并沒有真實貿易背景,隱藏著極大的風險。一旦資金鏈斷裂,發生債務危機的不僅僅是一個企業,受沖擊的也不僅僅是一家銀行,其影響將是系統性的。5、
票據市場交易工具單一。成熟的
票據市場應提供足夠數量的不同期限、收益、風險和流動性特征的多種信用工具,便于市場主體根據自身情況進行選擇。目前,我國
票據市場只有交易性
票據,沒有融資性
票據,
票據市場缺乏額度足夠的操作工具。在交易性
票據結構中,銀行承兌匯票是最主要的交易工具,商業承兌匯票所占比重較低。這種單一的
票據種類格局,對經濟活動的適應能力不強,許多企業的支付和融資需求都集中到銀行承兌匯票上,
票據業務發展過多依賴于銀行信用,既不利于商業銀行防范
票據風險,引導企業擴大
票據融資,也不利于
票據市場的進一步深化和發展。主要表現在申請人不具備商業交易背景、企業相互勾結以及交易工具單一等風險。我們要知道單純用于融資的
票據,在國內法律上是不被允許的。
票據融資的風險存在,提醒我們要嚴格遵守法律,維護健康的融資環境。